《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由于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从不成熟向成熟的发展时期,好奇心与模仿性很强,而自制力和分辨力较差,因而,毒品犯罪分子就往往将青少年作为拉下水的主要目标。所以要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远离毒品。

中华禁毒法的第十三条是什么禁毒法工作机制 扩展

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