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师报考条件

1. 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 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龄8年以上(计算机类5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3. 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本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本专业工龄满2年;

5. 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二)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1.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满2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且取得正规高级技师培训毕(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龄时限按截止2005年12月31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