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一、身份证明及相片

《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相片

二、住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

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就业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四、就读证明

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五、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

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资料来源

居住证暂行条例

上派出所办居住证需要带什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