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地方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等。

吃坏肚子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扩展

如果因为在餐馆或超市购买的食品导致消费者吃坏肚子,那么消费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的规定提出索赔要求。一般来说,消费者可以要求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因此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惩罚责任,以提高商家的食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但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该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大小、证明材料的充分性、赔偿标准的适用等多个因素进行判断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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