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新中国成立后,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第一个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条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于1950年2月14日签定的条约,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0年。这个条约取消了1945年8月中华民国政府代表王世杰和苏联政府在莫斯科签订的不平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刚刚诞生的新中国面临着打破帝国主义封锁的困境,因而巩固和发展中苏两个大国的友谊和合作,就显得格外重要。为重新确立中苏关系的指导原则和法律基础、适应世界形势的新变化,1949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抵达莫斯科访问苏联。毛泽东此行目的一是祝贺斯大林70岁寿辰,共同交换对世界形势的看法,二是订立新的中苏同盟条约,三是向苏联借款。


由于苏共中央和斯大林此时对中国的情况还不太了解,特别是对中共的内外政策存在一些疑虑和误会。因此,在毛泽东访苏初期,双方都采取试探的态度。当毛泽东提出重订中苏条约的问题时,斯大林则认为,条约的形式不能改变,即保留旧的中苏条约,而对实际内容可以进行修改。毛泽东强调“签订一个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毛泽东和周恩来在莫斯科先后与斯大林、维辛斯基等苏联领导人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谈判,两国政府于2月14日正式鉴定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建国后与苏联签订的条约 扩展

1950年2月14日,在克里姆林宫举行隆重的中苏条约签字仪式。毛泽东和斯大林亲自出席?他们俩个见面后亲切握手,互致问候,然后仪式开始。


代表中国签字的是中国政府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代表苏联政府签字的是苏联政府外交部长维辛斯基。周恩来和维辛斯基都发表了讲话。


这天签订的有《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巜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同时,还签订了由苏联帮助中国建设与改造50个企业的协定。这些条约和协定的签定,标志着毛泽东访问苏联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建国后与苏联签订的条约